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采购工作餐用食品原料(含配送)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浏览次数:90

1、采购邀请

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拟进行公开比选采购工作餐用食品原料(含配送),请有意参加的单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后,根据我中心提出的比选文件和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名和报价。

2、参选须知

参选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至指定地点。参选单位只能提交一次报价,不得更改;参选单位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视为无效。递交参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取消参选资格,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3、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采购工作餐用食品原料(含配送)

3.2 项目编号:DYSYJZC202414

3.3 项目采购内容:米、面、油、干杂、调味品、肉类、家禽、蛋类、水产类、蔬菜等食品原料等(含统一配送服务)。日用餐人员约70人,早、午两餐。

3.4项目要求:

(一)供货要求:1.食材和食品的安全、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要的有关食材食品资料,如检疫检验合格证等;2.所供食品原料须为一级以上(如:大米为一级大米、面粉为特级、食用油必须为非转基因压榨油预包装产品);3.所供应肉类蛋类为新鲜产品,可溯源具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4.供应商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预包装食品以及转基因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

(二)配送要求:1.供应商须有自主的配送车,能按时按需供货(当日下订单次日上午8:30前送达,若临时急需,须在1小时内送达)。2.供应商不得将配送项目转包分包且保证配送人员健康、车辆卫生,配送人员需具备健康证。3.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指定的食材食品(蔬菜、禽肉类、调料等)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另行约定除外。如因延时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需承担责任,合同自然终止,前期货款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供货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包退、包换。供应商需须承担所供应食品原料的全部安全责任,一旦发生因供应商所供食品产生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供应商每天送货到达时必须逐样过称,在送货单上填写数量、单价,并要求甲方复称人员签字验收。如遇超过三天没按要求填写的,采购人将不予认可。5.肉类及其制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6.供应商向采购人供应的所有食材食品价格均按照高于市场批发价低于市场零售价确定。每周定期抽查两次,如遇有高于市场零售价情况第一次提醒,第二次约谈,第三次解除合作协议并有权拒付前期未支付货款。

(三)以上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3.5项目控制价:单价不超过德阳市发改委公布的最新德阳市区主副食品价格行情公示之价格。

3.6结算方式:采购人在收到货物和发票后,经验收合格,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转账支付。 

4、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备上述产品的经营许可。

4.3投标人具有供应品质保证能力。

4.4 参加本次必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单位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若参选单位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

5.2产品经营许可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5.3本次报价清单(按采购文件所附清单报价,列出品牌、单价、总价等);

5.4项目服务方案、配送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以及参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5.5项目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参选文件必须在本采购公告发布后5日内密封并盖公章送至或邮寄(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韶山路北段16号),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评选标准占比

本次评选满分100分,价格评分占比30分,参选单位综合能力评分占比70分。

7、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采购邀请在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韶山路北段16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38-280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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